2010年2月9日 星期二

使用調解服務,可免卻司法程序一至兩年,且只需一至二週?

調解中心

        司法機構不應該提供調解及不會強制轉介調解;現時在家事、建築爭議、建築物管理、親子及朋輩個案已有調解服務,報告建議可擴至僱傭關係、銀行金融服務、醫療失當、環境城規及重建等爭議事件,推行調解試驗計畫。


        先進國家早已採用的調解中心,成效已獲肯定。換言之,調解員的重要性已被肯定,依賴律師的日子可能不再。小事撲熄了,大事成不到。大事可化小,小事可化無。